(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霍献育)

校企合作应该是校企共同生存共同发展的全面合作,而不是共建专业、“订单培养”的技术合作,更不是只有毕业生供求关系的浅层合作。当前的职院校校企合作尚处于浅层合作,至多是刚刚开始的技术合作层面,离全面合作还有相当长的距离。事实上,高职院校和企业的职能与诉求完全是互补的,是相互依存的关系。高职院校的职能是建设适合区域经济发展的专业,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生产、管理、服务和建设一线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经济社会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具有参与产品研发、解决生产技术问题、对企业进行技能培训、建设企业文化等职能。而企业的根本追求是利润最大化,要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发展壮大企业,拥有爱岗敬业、技术过硬、团结向上的员工团队。这就需要睿智果决的高管人才,需要产品研发人才,需要有凝聚力的管理人才,需要大量高素质的技术人才。企业在运作过程中,一定拥有一定设备作为硬件支撑,精通生产工艺,清楚各个岗位的用人标准,深谙生产管理之道。而学校要培养适用型人才,需要设置企业急需适用的专业,制定适应生产实际的人才标准;通过懂得最新生产工艺的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利用实景教学、实习实训来完成。因此,事半功倍的培养模式是以“工学结合”,“做中学,学中做”为核心手段的校企合作。这些学校与企业的职能与诉求,构成了学校和企业的互补关系,逻辑上必然成为稳定的密切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可是,实际却不是如此。下面通过原因剖析,探索校企长期稳定合作的机制。一、校企合作难以达成的原因政府方面,尽管出台了推进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文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责、权、利的划分较模糊,执行起来难以贯彻落实,企业对参与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过程缺乏积极性。从制度上制约了校企长期稳定合作机制的形成和深入发展。企业方面,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都是为了攫取利益,进而发展壮大自己,这是由企业的本质决定的。企业参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没有利益可图,是制约校企合作的根本原因。企业为了发展壮大所需的高管人才、研发人才、管理人才和高素质的技术人才,不能因校企合作而得到保障。因为现在的就业是双向选择,有过硬的能力,就不愁就业,能有多个单位供其选择。再者,如今是买方市场,只要企业肯出高薪,什么样的人才都能招致麾下。企业又何必采取校企合作这种需要投入人力物力且影响正常生产秩序的方式来招揽人才?另外,由于我国的职业教育是典型的学校教育模式,长期以来,企业认为培养人才的任务主要是学校,与企业关系不大,认为是“被参与”校企合作。这种观念,也是保障校企合作不可忽视的因素。学校方面,尽管高职院校对校企合作是培养创能型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是最有效模式,有着深刻的认识。但长期形成的学校教育模式,还是在思想深处影响着学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历史的原因使学校的教师队伍严重缺乏创新性“双师”素质。其实际状况是,理论水平很高,但实际能力极差,不能及时了解专业前沿技术,不能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更缺少产品研发能力。不能真正为企业的智力支持。学校的教学模式使学生没有切合生产场景的实际能力,顶岗不顶事儿,还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二、建立稳定的校企合作机制的思考鉴于上述原因分析,要建立稳定的校企合作机制,就要针对上述影响因素,来建立利益均衡的、适应区域行业企业现状的,融政府、企业、院校为一体的校企合作机制。在宏观层面上,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职业教育法》的修订来制定专门的责、权、利划分明细的校企合作法规,切实贯彻就业准入用人制度;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譬如行业指导委员会等。明确政府、行业企业、学校三方在校企合作中的地位和职责,消除影响校企合作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切实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教育是公益的,理应主要由政府投入,而职业教育作为在经济产业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作用的一种教育类型,更加需要政府加大投入。投入的方式可以多元化,可以将部分投入转化为对参与校企合作行业企业税收的减免,其力度大小由院校的满意度来决定。推动企业参与,构建校企共赢的合作机制,促进校企合作的深层发展。  在中观层面上,构建行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校企合作中的信息沟通、利益协调、纠纷调节的中介作用,尽量减少校企合作的障碍。  在微观层面上,建立校企互利机制。在校企层面,校企双方应建立多形式的互利机制,调动校企双方内在的合作积极性。1.校企共治机制。变“学校管理”为“学校治理”,积极吸纳学校办学利益相关方共同治理学校,特别是吸纳相关企业参与学校事务的治理,使相关企业成为学校治理的重要主体,在学校事务的治理中有充分的话语权,而不仅仅是学校治理中的“配角”和资源提供者。2.信息沟通机制。建立多样化的校企合作信息沟通制度和平台,及时把握企业参与学校办学的利益诉求,这是有效开展校企合作的前提。3.利益分享机制。学校和企业作为独立的利益主体分别有各自的利益诉求,职业学校应积极寻找并及时把握校企双方的利益结合点,围绕校企利益结合点设立多样化的合作项目,以服务企业换取企业服务,实现合作共赢。4.情感促进机制。职业学校高层领导、中层领导和一线教师应采取多种形式建立并维护与合作企业高层领导、中层领导和一线技术人员的良好人脉关系,促进校企全方位、深层次合作。  另外,高职院校还要构建内部能动机制,激发校企合作动力。1、以共同愿景为指引,强化各部门能动性。“服务社会,服务企业”的愿景是高职院校文化的根基,而校企合作是将愿景变为现实的不二途径。因此,高职院校应建立办学使命内化机制,将团队精神、合作精神和“以他方为中心”的理念转变为各层次、各部门和全员的自觉行动。2、建立部门“并行”工作机制。调整部门职责,建立快速响应市场的各部门动态并行联动机制。各部门在固有的分块式工作职能的基础上,在执行校企合作工作中,一律按工作性质实行并行联动。高职院校的教学管理部门、学生管理部门和系部等教学部门,在校企合作资源建设的项目实施过程中,信息全面共享,形成并行工作网络,使各部门实现信息交流、沟通合作。3、重构组织机构与职能。充分贯彻校企合作全员有责的思想,将工作任务落实到校内的各个部门。按照功能重组原则,重构以“管事”为中心和目标指向的组织机构,提高高职院校管理的敏锐性和效率。以响应服务对象需求(企业需求和学生需求)为原则,设立“校企合作办”、“人才培养工作处”等职能处室,而且其职能以学生培养过程的服务需求和合作企业的需求为标准来设置,即以下游服务对象的需要来组织上游的管理。从校企合作工作而言,应建立有效的放权和分权制度,使系部、专业教研室在校企合作项目洽谈和实施过程中有一定的临机处决权,实现管理中心和决策中心一定程度的下移。4、建立全员终生学习制度。与企业员工培训制度对接,建立高职院校员工继续教育制度。通过定期更新知识结构,锻炼技能水平,提高全员的综合素质,保持全员永恒的活力。要分类别、分层次、多途径组织培训班,重点加强教职员工在新技术、新产品、新观念方面的教育,使其不但“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始终保持在其技术和工作领域中的较高水平,保持实施校企合作的动力与能力。5、建立教职员工自我发展机制。珍惜和爱护教职员工开展校企合作的热情,为所有员工提供自我发展的平台。出台专门的激励制度,鼓励教职员工将校企合作当成自己的事业,对担负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应用技术研究等校企合作工作和拓展校企合作项目的教职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 只有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三方提高认识,利益均衡,才能形成合力,共同为校企合作努力,保证校企合作的稳定,才能形成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