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9年,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合并升格为行业特色鲜明、工科专业为主的综合性高职院校。2008年成为首批省级示范建设院校,2010年成为首批国家骨干建设院校。伴随广东交通行业半个世纪的发展,学院已与广东交通行业形成了积淀深厚、密不可分的天然校企合作关系,走过了光辉的历程。学院在办学过程中紧紧依托交通行业,不断创新办学体制机制,形成“轨道、公路、水路”三路并进的专业布局。通过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在服务广东交通行业和珠三角区域经济发展方面成效显著,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在创建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过程中,学院在校企合作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的成效如何?目前还存在哪些不足?如何更有有效推进校企合作体制机制改革?针对以上问题,笔者对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如下报告。

一、学院校企合作体制机制改革的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形成了以交通行业企业为主体的校企合作平台。学院始终坚持依托广东交通行业、服务区域经济,走产学研结合办学之路。2004年,学院率先在全国交通类院校成立了“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发展理事会”和专业理事分会,并在主要合作企业设立校企合作联络工作站。2008年,学院作为龙头成员单位发起组建了“广东交通职业教育集团”,逐步形成了以交通行业企业为主体的校企合作平台,搭建起运转高效的校企合作组织网络,探索形成了行业引导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二)形成服务行业、共建共赢的校企合作机制。根据学院合作发展理事会的章程,每年召开一次全体理事会议和一到两次常务理事会议,专业合作理事分会和专业指导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形成定期议事制度,主要解决学院为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校企共建共用实训基地、专任教师下企业锻炼、学院聘请兼职教师、企业全程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学生顶岗实习预就业等问题。通过不断探索,学院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行业支持、企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共建共管的人才培养机制和政校企合作的社会服务机制。

(三)形成较为完善的校企合作制度体系

通过完善《合作发展理事会章程》、《广东交通职业教育集团章程》以及学院人才培养、师资管理、实训基地管理、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学生就业质量提高、科技项目管理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出台《学院实施交通行业推进校企合作条例细则》、《学院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学院校企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行业企业调研制度》等,对校企合作中的一系列关键问题做出明确规定,推动校企合作向深层次发展。

(四)校企合作典型案例——宝马合作项目、广东海事局合作项目

学院以合作发展理事会为依托,与广东省海事局、华晨宝马汽车公司等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合作办学,在政校企合作办学的体制机制改革方面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学院将以宝马合作项目、广东海事局合作项目等项目为突破口,进一步明确合作各方参与人才培养的责、权、利,建立稳固的政校企合作办学体制和长效运作机制。

——宝马合作项目。近年来,我院汽车学院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先后与华晨宝马、一汽丰田、广汽丰田、博世集团、利泰集团、广州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企业、协会合作,创新“院内企业培训中心+院外品牌4S店”的校企合作模式,完善相关机制与制度,初步实现了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其中,与宝马公司合作建立了宝马广州培训基地并于2009年7月正式运营。双方合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学院教师定期参加宝马校企合作会议及技术培训与认证,定期到宝马企业调研和顶岗实践,宝马公司技术人员定期参加课程开发及教学研讨会,作为兼职教师承担授课任务,举办技能大赛、招聘会等各种校企合作活动。下一步,合作双方将进一步创新“院内企业培训中心+院外品牌4S店”的校企合作模式在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融入企业最新技术、工艺和管理方法的课程教学资源开发,适应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的教学方法与教学组织形式设计、校内专任教师到宝马企业顶岗实践、企业技术人员作为兼职教师承担授课任务、合作建立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校园文化建设以及资金、设备等方面开展更加深入的合作,力求形成更加紧密的校企合作办学体制和灵活的运作机制,实现共赢的长效发展。

——广东海事局合作项目。广东海事局是交通运输部驻粤的直属正厅级机构,是广东省水上辖区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我院海事与港航学院作为华南地区重要的船员培养和培训基地,早在广东海事局成立之初就与之建立了合作共建关系。双方已共同制定了《海船船员考试与评估考核评价办法》等8个规章制度,并在人才培养方案及培训纲要制定、教材编写、实训基地建设、评价体系建设、一站式船员服务中心建设等多方面开展了合作,取得了良好的办学效益。近年来,随着航海环境更加复杂、航海技术不断提高、各国海上交通管理制度不断变化、环保要求不断提高等对船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双方将在各领域进一步深化合作,稳步合作关系,拓展合作内容,完善合作机制。目前,双方正在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责、权、利的基础上,合作在校内建设船舶实体模型,建成集教学、实习、培训、适任证书考试等多功能的船员专业技能综合训练基地,合作开展船员适任证书的评估及理论考试等项目,并深入开展生产性实训,实现课堂教学与实习、学习与工作的“零距离”对接,将极大提高学员的实际能力,更好地适应岗位需求。

二、存在问题、改进措施与建议

尽管学院在校企合作体制机制改革和办学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需进一步密切校企合作关系,明确合作各方的责、权、利,强化自适应、自调节的机制建设,撬动政府和行业出台校企合作的促进条例和保障法规,充分整合各方资源,有效地增强办学活力,提升办学水平。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需要开展:

(一)推动政府部门出台政策,建立长效机制

推动政府部门制定行业企业参与学院办学与人才培养的鼓励政策,完善以促进校企合作为重点的政策法规,优化区域政策环境,明确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在校企合作中的职责和权益,建立学院主体、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

(二)吸引行业企业共建学院

积极吸引行业企业参与共建学院,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产业规划、专业设置、经费筹措、先进技术应用、兼职教师聘任、人才标准和培养方案设计、课程改革、教材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就业指导和吸纳学生就业等方面的优势,实现“双主体”办学。

(三)做好“五个对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以“五个对接”(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为引领,联合行业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工作机构,指导、组织、协调和评价校企合作,完善校企深度融合的运行机制,深化学院内部人事管理与分配制度改革,落实教师密切联系企业的责任,引导和激励教师主动为企业和社会服务,开展技术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校企互利共赢。

(四)推动传统观念改变

积极推动舆论引导和宣传力度,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大对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改变社会上重学轻术的传统观念和鄙薄技能型人才的现象,逐步形成全社会重视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主动服务企业、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为深化校企合作创造宽松有利的社会环境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