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 张四友)

校企合作是高等职业院校实现专业与产业对接最直接的方式,也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研修班布置的“重点研修议题”,经过第二天的学习,本人对此有如下心得体会。

一、建立健全的机制是实现校企合作的前提

高等职业院校从事职业教育,是一种公益性的事业。它是为社会培养符合一般伦理准则行为的人,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人才保障,是一种周期较为长的(一般两到三年)的教学活动,而企业则正好相反。一般而言,任何企业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它所需要的人是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人,而且要求盈利周期越短越好。在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建立稳定的、长期的校企合作,如果没有一套健全的、完整的,至上而下的机制恐怕难以实现;即使有些院校与某些企业已有某种校企合作协议和方式,一旦遇到经济转向、社会转型或企业自身问题,这些合作将无法继续进行下去。因此,要实现职业教育体系中重要的环节—校企合作,必须由政府主管部门出面,制定健全的校企合作机制,用制度、甚至是法律的形式来保证校企合作的顺利进行。

二、校企合作的形式要多样化、多模化

目前一般高等职业院校与校企合作的形式按流向主要有两种。一是学生到企业,主要学习形式有企业实习或实践、企业顶岗实习、企业就业实习等;二是企业到学校,主要形式是投入设备,建厂房、车间或工作室等,让学生根据企业的需求进行模拟实习实训或实践。这些形式的合作还远远满足不了目前高职院校教学的需要,学生学到的技能也远远满足不了企业的要求。有鉴如此,国家应提倡在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前提下大力推动校企合作的多样化,多模化,不拘一格,形式各异,各显其能,充分发挥院校与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调动双方的积极性,探索校企合作的新途径,从而实现校企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为企业培养出真正需要的技能型人才、能创造出大量剩余价值的有用人才;为我国今后几十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源,实现世界第一的职业教育强国、人力强国、制造业强国和科技强国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