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创职业学院

校企合作办学,是学校与企业根据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共同投资,让学校和企业的设备、技术实现优势互补,让学生在校所学与企业实践有机结合,最终目标是提高学生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的人才培养模式。因此,校企合作办学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

本月初,教育部在重庆主办了“中德职教师资教学法”培训,在与德国专家交流的过程中,我对德国在校企合作方面的运作模式有了进一步认识。民办高职院校虽然在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方面进行了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但起步晚、起点低,投入不足,还存在诸多问题。为此,结合本校校企合作办学实际,简要分析民办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便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实践指导。

一、国外校企合作模式

纵观科学技术发达,工业化水平较高的国家,校企合作都是其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基本模式。例如,德国的双元制是典型的校企合作教育模式,学校与企业分工协作、共同完成人才培养任务。据统计,约50%的德国青年接受过双元制模式培训,学生在校学习和企业实训的时间比约为1:2,国内学生正好相反,在校学习的时间超过三分之二。

新加坡在培养实用型人才的过程中,在充分借鉴双元制的基础上,形成了新加坡独特的校企合作模式——教学工厂。教学工厂的最大创新之处在于将现代工厂的经营、管理理念引入学校,为学生提供与企业相似的培训环境和经验学习环节,使学生得以在一个近乎真实的环境中学习必需的各种知识和能力。

上述两种典型校企合作模式的共同之处是明确了校企双方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中的角色定位,强调了企业在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方面的主导作用。这正是国内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中不具备的基本特征。

二、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

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是满足地区经济发展需求、为地方经济培养适合生产、管理、服务一线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高职教育是与社会经济发展联系最紧密、最直接的一种教育形式,是教育和经济的交汇点。但是,基于多种因素,民办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办学实践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 校企目标不一致,很难实现共赢

在纷繁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下,获取最大化经济效益是企业不懈追求的目标。因此,希望方便地获得“召之即来,来之能用”的熟练技术人才,其中与职业院校合作培养是企业获得人才的途径之一。但是,企业在校企合作过程中认识到与职业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例如需要相对较长的周期、一定的资金投入,而培养的人才企业不一定用得上、留得住。

同时,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方式正处于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过渡时期,企业虽然面临高技能人才短缺的困难,但能从劳务市场轻松招聘到普通技工的现实抑制了他们对校企合作的热情,未能认识到实习生潜在的价值,只是单纯地把实习生作为廉价劳动力。因此,企业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主动性不够,缺乏参与合作办学的热情,缺乏对校企合作战略的思考和实践经验。

恰恰相反,由于民办高职院校办学时间普遍较短,在教学场地、校内实习实训条件、师资等方面都很难满足学生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因此,民办职业院校更愿意与企业进行深度校企合作,以便充分利用企业的软硬件资源,以达到培养学生能力,提升学校自身形象,走上良性发展轨道的目的。但是,民办高职院校普遍资金欠缺,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心有余力不足。因此,民办职业院校很大程度上从节约办学资源、培养学生职业技能等角度出发寻求与企业进行合作,很少从满足企业对技能人才需要的角度来认识和开展。只是请企业管理人员象征性地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组织学生到企业短暂参观实习,缺乏对校企合作的系统规划与统筹运作,很难推进校企合作的深入广泛开展。

2.校企合作制度缺失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校企合作,成立了校企合作协会,并进行各种试点与试验。教育部在2006年颁布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加强校企合作,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的意见。但是,对于校企合作过程中的操作环节,至今还没有建立权威、完整的准则和指导手册,也没有建立专门的校企合作协调和监督机构,更没有完善的机制和制度保障。例如,重庆科创职业学院在与纬创资通集团合作办学,成立纬创学院的过程中,双方就需要履行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进行了长时间的协商,但仍旧在师资互派、如何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的认识差异。

在这种情况下,民办高职院校和企业虽然对于校企合作的益处达成共识,但普遍存在较多顾虑,如学生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责任问题,企业商业机密保护问题等。双方的合作协议往往是凭借个人感情或关系来建立,这种靠感情和人脉关系建立起来的合作非常脆弱,经不起市场经济风浪冲击,任何一方都可以在不付出多大代价的情况下随意退出,给对方造成损失,合作的风险贯穿合作的过程。

3. 政府统筹与引导力度不够

国际上不少国家通过设立专门管理机构、给予企业一定经济优惠政策等措施来推动校企合作发展。例如,德国政府通过设立产业合作委员会,对企业和学校双方进行控制和监督,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偿。澳大利亚政府根据职业院校的人数及开设的课程数,按一定标准划拨校企合作经费。

在我国,由于企业在所有制、运作模式、技术与经济实力、竞争能力方面呈现多元化态势,要求所有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在校企合作过程中注重经济和社会效益、长远和眼前利益、短期和持续发展相协调只是一种愿景,必须通过政府的政策引导、组织协调才能实现。

但在实践过程中,许多地方政府在推动民办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过程中,工作被动、政策延续性差,在推动合作教育机构建立、成立专项扶持基金等方面更缺少实质性的举措。

4. 学生职业素养难以适应企业需要

近年来,虽然民办高职院校加大了学生专业技能方面的培养力度,但在学生职业素养教育方面然不足,致使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到企业后的角色转化存在一定障碍。在顶岗实习期间,合作企业要求顶岗实习学生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工艺要求、安全操作规程。但实际状况是,许多学生没有做好上岗后心理准备,很难进入实际工作状态。同时,由于企业未能认识到实习生潜在的价值,只是单纯地把实习生作为廉价劳动力,不能有效调动学生工作的兴趣和热情对企业管理产生抵触情绪,加大了合作企业管理的难度,影响了企业对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5. 资源有限,投入不足

深度校企合作需要在实习实训条件、师资、管理等方面投入大量的经费。但是,配备现场指导人员,根据产业环境还要适时地调整培训计划,这些都需要大量经费投入。但是,企业从经济效益的角度出发,很难在校内实训基地,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方面提供资金支持,民办高等教育体制也决定了政府不承担民办高校的经费支出。在这种情况下,校企合作的主要资金需要由民办职业院校承担。但是,民办高职院校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学费、捐款、校办收入,其中学费占了民办高校收入的80%以上。同时,民办高职院校没有像公办高校那样的银行无息、低息或贴息贷款,更没有政府的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完全靠自筹。因此,民办高职院校在资金方面很难对校企合作进行实质性的投入。

6. 校企合作中人才培养问题

由于民办高职院校与企业在校企合作办学过程中很难取得实质性进展,因此,学生、教师、教学管理者在校企合作人才培养过程也面临诸多具体问题。

(1)教学安排与企业需求不同步

由于企业管理人员参与课程设计和进课堂讲课尚未形成制度,因此,民办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设置方面没有或很少征求企业的意见,导致民办高职院校在专业设置、培养方式、课程建设等多方面与企业需求不符。其次,传统教学模式还影响着校企合作的培养方式,追求理论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缺乏针对性和目的性,专业特色不浓,学生在校所学知识、技能与现代企业要求相差甚远,从而导致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较短时间内很难达到顶岗实习要求。

(2)定向培养方式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职业院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方式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定向培养”这种人才培养模式越来越广泛。重庆科创职业学院通过与大中型企业实行“学校招生、企业招工”的联合人才培养模式,与德昌机电、东聚、伟创力、酷派等企业进行深层次的校企合作,建立相应的定向培养,学生根据专业学习内容定期到定向企业进行工学交替。在培养学生职业素养、职业技能的同时,为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虽然定向培养模式有利于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

一方面,定向培养班以工学为主,学生到在企业实习实训时间较长。因此,这种班级在学校的教学任务繁重,需要占据晚上和周末时间,学生感觉压力较大。同时,由于教学时间被分割而变得零散,导致部分参加自考考试的学生很难兼顾自考课程。同时,由于80后,90后学生自我意识较强,认为到企业做工会很难兼顾休息、家庭和兴趣,因此,存在消极工作的情况,增大企业管理难度。更重要的问题是,大部分学生认为自己只是企业的临时工,在企业并没有学到真正有用的技术和知识,得不偿失。

另一方面,定向培养模式增加教学管理难度。学生到企业实践锻炼是一种打工性质,受到企业用工需求变化影响,如果企业员工缺乏,可能临时要求学校派遣定向班的学生到企业做工。由于学校在校企合作中处于被动地位,不得不通过改变教学计划、教学内容以保证与企业需求同步。这就涉及到课务调整问题,频繁的课务调整,导致教学计划性较差,教师在教学计划的制定方面存在较大困难,常规教学管理工作难度增加。

7.校企合作中师资互派问题

高职院校派遣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是校企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可增强教师实践能力,提升职业院校软实力。同时,院校专家可为企业员工进行培训,对企业技术进行革新,使企业获益。

但是,由于中国职业教育还处于内涵建设初期,职业院校的专家普遍是以理论和实验特长为基础。特别是民办高职院校,由于办学时间短,其师资的专业功底与企业要求有较大差距,很难真正参与企业技术革新并提供技术支持,也无法承担企业的发展规划乃至员工的具体培训,因此,从企业的观点来看,这些专家基本上没有多少可以利用的价值,所以企业对院校专家到企业指导工作不感兴趣。

院校聘请企业专家担任兼职教师和承担专业建设是校企合作的另一项重要内容。企业、行业专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有利于拍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但是由于时间和经费等问题,学生在企业很少能得到专家的指导。更重要的方式是将行业、企业专家请到学校担任专业建设委员会的专家,进行课程、人才培养方案的的修订,其次是承担教学任务。但是,由于行业专家的教学经历较欠缺、时间有限、民办高校经费等原因,企业、行业专家在人才培养方面也是有其名而无其实。

8. 校企共建校内实训基地问题

虽然校内工厂、实训基地可以方便学生进行理论、实训、产品一体,也可方便教师获得更多、更先进的实验实训经验和技能。但是,民办高职院校在场地、资金、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严重制约了校内工厂的建立,因此,大部分的职业院校主要采用小规模的合作建设项目,例如,校内的汽车维修实训车间,电子产品的生产车间,校内的宾馆实训场所,简单的机械加工车间等。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工作任务的不足,这些实训场地也是出于不饱和的运行状态,校内实训也不足。

三、结论与展望

当前校企合作中,企业实际上对高职院校的需求还仅仅停留在对学生廉价劳动力的需求上,是出于一种主动地位,而民办高职院校在师资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学生实训等方面需要企业更多的帮助,在这种不对等、不对称的需求下,双方很难在合作项目上达到共识,形成交集,仅仅停留在形式上的合作,校企合作的深度。内涵发展等方面很难有突破。

但是,任何事物的发展及运行都有一个机制问题,机制的好坏,决定事物发展或运行的质量和效益。校企合作教育作为一种人才培养模式,也有其运行机制问题。民办高职院校与相关企业能否长期合作,取决于双方利益点的寻找与把握,取决于合作能否给双方带来良好的效益。因此,只有建立一套能有效协调企业与高校二者关系、促进资源共享、明确权利义务的机制才能保证校企合作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