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院长白君堂)
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要对接地方经济和企业发展需要,开展校企合作时必由之路,在实践中,校企合作实现了校企双方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了双方发展。但同时也要看到,现阶段我国校企合作保障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许多高职校企合作项目付出很多,但实际收效不大,校企合作的潜力远未发挥。因此,从法律、制度、政策层面明确校企合作各方参与职业教育的责、权、利,构建校企合作保障机制,是推进校企合作持续健康发展,提高人才质量的治本之策。下面是关于建立校企合作保障机制一些思考:一、构建可操作的法制保障机制对政府而言,主要是构建可操作的法制保障机制。一是政府应以法律形式明确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责权利,制定相应的奖励与惩罚机制,为校企合作的长久深入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国家可以通过立法,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提供一定鼓励和优惠,如可以规定生产条件先进的企业有为教育服务的责任和义务,制定一些优惠政策 对参与了校企合作的企业,可根据接受学生的数量和消耗企业材料的费用,享受一定的减免税等,吸引企业参与人才培养。二是严格推行职业资格制度建立职业资格体系。改变重学术轻技术、重学位轻职业资格的传统观念,实行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普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三是由行业组织牵头成立的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成为专门的校企合作主管部门。主要职能为: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发布权威信息,制定育人标准,共享社会资源,寻找合作伙伴;同时,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通过有关政策与法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评价监督机制,规范合作行为,保障合作双方的利益,并通过宣传赢得社会的认同与支持。二、构建开放式的运行保障机制对高职院校而言,主要是建立开放的运行保障机制。一是做到“五个对接”,构建开放的教学体系。“五个对接”即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与岗位对接、教师与技师对接、教室与车间对接、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对接。通过构建开放的教学体系,确保学校按照企业及社会需求组织教学。二是建立适应校企合作要求的评价考核体系。学校要按照“校企合作、工学结合” 对教学管理的实际需求,创新教学管理的组织系统,成立校企合作办公室,全面协调和指导各专业开展校企合作,实施工学结合,成立工学结合的督导室,定期与不定期对校内外的教学进行监控,完善适合工学结合需要的教学质量评价监控体系。三是建立适应校企合作要求的服务体系。建立开放的运行保障机制,需要学院各个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为教师下企业锻炼、为企业开展科技、为工学交替的学生提供管理服务、为校企合作提供资金及管理服务,每年从教育支出中列出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门用于校企合作等。三、构建有约束的利益保障机制对企业而言,主要是建立利益保障机制。一是企业能够在合作中源源不断地获得高技能人才。企业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可以订单培养、也可以集中培训或委托培训来获得所需的高技能人才。二是从国家制定的一些优惠政策受益。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可根据接受学生的数量和消耗企业材料的费用,享受一定的减免税等。三是企业在合作中可以依托学校资源,在员工培训、技能提升、技术成果转让孵化等方面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以达到发展企业、提升企业的目的。同时,要保障合作方的合法权益。要明确接受学生实习、教师锻炼是企业应尽的义务。最终建立起“政府主导、学校主体 、企业主动”校企合作保障机制,以推进校企合作持续健康发展。